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课堂教学改革,提高教师的创新能力和教学水平,增强教师参与教学竞赛的积极性,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,特设立优质课教学质量奖。
第二条 奖励范围为我院参加优质课教学竞赛活动获奖的教师,以及在优质课教学竞赛活动中组织得力,成绩突出的部门。
第三条 奖金标准
级别
获奖等次
省级
院级
一等奖
2000元
1000元
二等奖
1500元
600元
三等奖
300元
优秀奖
200元
优秀组织奖
500元
上一条: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价实施方案 下一条: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学生信息员管理办法
【关闭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