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年06月21日发布人: 来源: 浏览次数:

各教学单位:

根据我《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(修订》(豫水职院﹝2023236号)有关规定,现将本学期网上评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、评教时间

2024年6月13日6月23日,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,学生不能进行成绩查询选课等操作。

二、评教范围

评价主体:各专业学

评价对象:本学期所有课程的授课教师(含外聘教师外籍教师),按教师所担任课程分别进行评价。

三、评教内容

由学生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态度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水平、教学效果等方面分指标进行评价。

四、评教方法

学生可以通过手机、电脑登录校园网主页智慧校园,在教务系统中开展网上评教。五、评教要求及注意事项

1.学生评教应本着对教学负责、对自己负责的态度,做到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,便于教师在今后改进教学。

2.各系学管认真组织、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参与评教,过期不再补评。

3.不得拒评、代评,恶意评教。

4.评教结果为匿名,不显示学生个人信息,提交后将无法修改。

5.如有疑问,请联系质量办常雅文老师,联系电话65821210。




发展规划与教学督导处

2024年6月13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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